首先    我必須說我大概有兩百年沒寫部落格了
好說歹說 從前我也曾是部落格女王壓
但自從從良在家顧小孩後   整個脫節 安逸在材米油鹽裡
雖然常常被催促著寫部落格 但總是在我的好好好聲中   一天過一天
希望  ~~~~~~~~這是個開始~~~~~~~不囉嗦  進入主題
曉婷是我們一起在美國的同事
一個人孤單在美國    她總是吵著要回台灣結婚     深怕她男人跟人跑了
終於 在102.06.22     她夢想實現啦


很開心 她把她人生唯一的一次獻給了我



事先溝通曉婷喜歡有整頭梳起來的造型  
基於是訂婚 我希望能讓她呈現出來活潑一點  並配合她甜美的優勢
於是決定用這造型 前面看典雅 後面看俏麗



儀式開始囉



為了區別兩種造型 送客把頭髮放下




原園超開心的  總算娶到老婆啦




王子和公主從此要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附贈小公主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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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段時間
就會去看維維的部落格
每次看心都很痛
因為看著維維媽媽的心情就像看到自己的一樣
我們處於同樣的時光隧道
不同的是我已經擺脫官司之苦
而她還在奮戰
因為我懂
所以覺得很心疼

不知從何時開始
仔細回想大概從生下妞妞吧
慢慢的對於翰翰的事
我開始選擇逃避
看似不再陷在翰翰離開的痛苦
看似可以坦然的面對與接受
但是如同維維媽媽說的
因為自己錯誤決定這個折磨會跟隨著我們一輩子
雖然刻意的不再提起
也常常覺得他的精神不就活在妞妞身上了嗎
他的身影 他的可愛 早就跟妞妞合而為一
但所有的一切 其實並不曾離開
也無法被取代

每分每秒 從不曾忘記
常常 就像電影一樣
一幕一幕的 不斷上演

隨著時間消逝
慢慢的 想起你 心不再撕裂
但 依然 思念
我真的相信因為思念所以每分每秒我們不曾別離
妹妹真的跟你好像
唯一不同的是翰翰真的很乖很乖
或許因為你是天使吧


今天的你三歲三個月又二十二天
距離你離開我們已經兩年四個月又十三天
妹妹今天一歲兩個月又十九天
而有你的記憶停留在你十一個月又六天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十一個月又六天記憶很清晰
但依舊無法聽到你叫媽媽
沒看過你走路
忘了你長幾顆牙
十一個月又六天後的妹妹會的東西好多好多
原來十一個月又六天後的小孩是這個樣子
所有的來不及
超過十一個月又六天的妹妹會幫你一起實現
帶給爸爸媽媽無限的感動與激動


總之
我們不曾別離
我始終感覺你就在我身邊
如果你不是妞妞
記得再回來當我的孩子

屬於翰翰的故事即將落幕

但他的精神他的愛會永遠的延續

因為他串起了很多人的愛

因為他喚很多人的情感

世界變得很美好

或許我的聯署並沒有成功

但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樣用心的在生活

很多人為我們流下感動的眼淚

所以翰翰並沒有白白犧牲

我的翰翰去當小天使了

雖然遺憾

時間一天一天過

傷痛會慢慢變淡

不變的是永遠的愛

當媽的小小心願

希望在人間僅停留十一個月的天使翰翰

不曾被遺忘

更希望所有保母

看看一個媽咪的痛

好好的愛別人的寶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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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2

翰翰三歲了
不管是一歲三歲一百歲
我始終沒有也等不到幫他慶生
還記得他剛十一個月大時
期待已久的周歲
我們已經訂好餐廳約好親友
但是不出三天慶生變成遙不可及的夢
親友的相聚從慶生變成送行
所以妞妞的生日我一直不敢有計畫

自從翰翰走後
我msn暱稱一直是翰翰永遠是媽咪的寶
就這樣用了兩年
我打算用一輩子
一直到死後與他相遇
親自告訴他
翰翰一直都是媽咪的寶
固然我始終沒在他身邊照顧他

也因為暱稱
所以每個新加入msn的我都要解釋一次
並給她們翰翰的網站
來美國後認識一個新的太太我就要講一次
其實我並不介意給人家知道
因為我從來不想否認過我有翰翰這個兒子
不是只有妞妞一個女兒
妞妞還有一個哥哥叫翰翰
也因為這樣
跟這些太太聊時
我又回去看了之前日記
原來我的傷痛比我想像還大很多
但原來我是如此勇敢
原來在傷痛都還是撐得過去
所以維維父母你們一定也可以
雖然現在會覺得人生沒甚麼意義
我也曾經如此覺得
但日子還是會一天一天過
就算是依然會有悲傷
但慢慢的會隱藏在某個角落
就像現在
我總覺得翰翰的精神已經活在妞妞身上
可是還是常常會悲從中來
偷偷紅了眼眶流了淚
但是
時間還是一天一天過
慢慢的數著每一個翰翰出事的周年跟每一個生日
當然也會慢慢的數著妞妞幾歲了
自己慢慢的老去
或許就這樣終其一生吧

最後
翰翰 
千萬別孤單寂寞
無論你在哪裡
無論是不是生日都要過得很好
生日快樂
我的至愛
雖然一直紅眼眶
但很快樂
原來你三歲了
只是遺憾不能帶你去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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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就讓屬於翰翰的一生
就像一本傳記一樣在這裡
喜歡的人就再讀一次
想念他的人就好好看看他

因為屬於翰翰的一切
珍貴無比
卻僅只於此

未來我希望可以好好的向前走 
彌補不了翰翰的就好好的用心在妞妞身上

隨著官司落幕
屬於對保母的怨懟或許應該落幕 
回歸平凡的家庭
一個爸爸一個媽媽
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雖然翰翰不在了
但他依然在我心中
隨著妞妞成長
跟著妞妞的一切
翰翰也會慢慢長大
只是我看不到
但他依然是我最愛的長子
未來任何一個節日都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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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首先必須向所有期望我替小莊仔爭取公平與正義的網友們道歉
厚顏無恥的我今天簽下和解書
回家的路上跟我姐通電話一直哭
我告訴她今天確定了我的翰翰值三百萬(四十萬當下捐給創世基金會  其它部分日後分五年捐出去為緩刑條件)
法官跟在場很多人都覺得總算有個~圓滿~結果
很可悲的
這就是圓滿結果
事實是我死了兒子
一年八個月後
因為和解事情才能落幕
然後這就是圓滿結果
但我不得不這麼做
因為這是傷害沒繼續擴大的最好方法
否則我不知道哪天我老公會出事
不知道妞妞何時才能有個公平的成長環境
不知何時我撐不下就全毀了
不知道保母的~誠意~會判一個如何傷害我們的刑期
所以
我屈服了


一年八個月以來我扛下所有責任
背負著期待去開每一次庭
每每想到都好想哭
現在的我總算了解一年八個月前
相同遭遇的那個媽媽告訴我的~別對司法有太多期待~
前幾天我老公也跟我說他總算懂為何人們最後都選擇和解
因為這就是台灣司法

以下
台灣司法是如何逼迫我們和解的
當然我要先強調絕對沒針對我的法官
今天老公才說
她算是法官裡的好法官
但她畢竟是台灣司法體制下的法官
有一定的~遊戲規則~遵循

一年八個月後量刑標準不是家屬傷痛多大
而是保母有沒有悔意
我記得我們延期三次
都因為不想和解
第一次我們義正嚴詞說不和解
法官希望給她機會彌補
我們不敢堅持
因為刑期握在法官手裡
不敢有過度言論要求法官判她重刑
因為怕法官覺得我們只是想報復
所以同情她
因此答應另外開調解庭
那次調解保母說確定可以賠五十萬
其他的她要再想辦法
最後說賠一百二十萬
她的律師說了一堆風涼話

調解不成立
隔次開庭法官跟保母說一百二十太少了
叫她繼續努力
我們又跟法官說請她直接判刑
法官又繼續要我們再給她機會
請兩位律師協調
我們又不敢堅持
所以又延了一次

這段期間保母完全沒跟我們談任何和解

第三次開庭我又滿懷信心這次會判了
在庭上保母說她可以賠兩百萬
我先生說不要和解因為她根本毫無悔意
但因為兩百萬法官覺得誠意夠了吧
法官說雖然我們一直說不要錢
但是她主觀認定現在就是錢談不妥
那天我老公在結束開庭時全身抽蓄
我扶著她時
檢察官很好心的告訴我不要一直讓法官覺得你們一直在講錢
我不懂要我和解又不准講錢
每一次我都說請判她刑
不是嗎
於是
這天我有了體會
回來後我跟我老公說和解吧
我不想繼續漫長的開庭生活
然後某一天我打電話通知家人他在出庭過程掛了
和解吧
照這種局勢她的~~誠意~~
據律師判斷頂多判七八個月
這樣的結局
我們絕對無法接受
我懷胎都要十月
翰翰都走了一年八個月
和解了至少看到她刑期我還可以自我安慰說是因為和解
她才會被判這麼輕

要再上訴嗎
律師說要再上訴要檢察官同意
而且這種開庭日子我還要過多久
我撐不下去了
我不知哪天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

因為這樣我請律師主動跟他們談和解
但我的條件他們並不接受
當時我覺得這樣也好
因為我並不想和解
那次再去開庭我又以為可以判刑結案
但是法官還是繼續要我們談
我跟法官說可否下次開庭不管結局如何
談不成就直接判刑
不要再延期了
法官說那要看你們怎麼談
於是乎
回家後我跟我老公說
法官宣判的那天就是和解的那天

就這樣
今天我和解了
走在開庭路上律師告訴我
今後好好過生活別再為官司困擾了
我好想哭好想哭
這就是台灣司法
因為我和解所以官司落幕
因為官司落幕
所以圓滿

最後我還是要出自內心感激法官跟檢察官
因為這個案子裡的法官跟檢察官都很用心
出問題的是司法
因為司法體制是這樣
所以法官在必須~~依法~~依慣例~~處理的同時
只好認為至少這樣和解了我可以不要再受官司所累

我最後跟法官和檢察官說
固然和解她判緩刑了
我還是希望能給她一個重一點的刑期
因為大家都對司法很沒有信心
身為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
我主觀認為刑期是她犯這個錯的處罰
而緩刑才是和解後的機會
所以她應該判個重重的刑期
例如一年十個月然後緩刑
這樣才有嚇阻作用
如果大家看到的是和解了還是判一年十個月
是不是對司法有信心多了
法官也很無奈跟我說
台灣人對司法沒信心讓她很無奈
但她自認為工作幾十年來他很對的起自己良心
我絕對認同
因為出問題的是台灣司法
這就是台灣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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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已經延了兩次了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無奈的我選擇朝向和解

上次開庭
還在等待時我就一直哭
因為一年八個月
這種錯綜複雜的心情
不是一般人能懂的

這就是身為台灣人的悲哀
不是為了原諒她
是為了原諒自己
為了捍衛我的家庭
為了給妞妞公平的成長環境
所以對於我們的官司
我消極面對

但如果網友願意繼續大規模支持聯署
我還是願意繼續努力

因為翰翰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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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維維事件持續發燒
有媒體把焦點放在謝姓夫妻的新聞稿裡提的一千五百萬
他們說維維父母要一千五百萬
這個我最清楚了
就算真要一千五百萬過分嗎
沒有任何一對喪心病狂的父母會很開心自己孩子死了可以賺到一千五百萬
我相信如果拿一千五百萬維維會回來  
他們拼了老命去搶都搶來
就像第一次去找律師
我們跟律師說要求償五百萬
出了事務所
我老公說好希望是我們賠他五百萬
他馬上去賣房子
跟地下錢莊借錢都無所謂
只要翰翰能回來

我的法官說得很對
他說他猜測為何我們後來開到一千萬
因為很不爽
因為看不到誠意
所以才會開一個看似天價

如果真要錢我就開一個比較好賠的價錢

總之這個社會病了
大家的焦點都模糊了
就算開一億難道我們就會很開心嗎
是小孩死了不是家屬要錢
好嗎

我記得維維媽咪部落格有一段揭穿謝氏夫婦的一段話

我三姊跟妳提過, 一千五百萬是當初孩子還是植物人狀態時, 妳們只願以"一百萬"和解, 因此, 我對妳們執行假扣押所提出的金額....現在孩子走了, 我要我的孩子死得有代價, 所以我三姐才對妳們提出同樣金額做為"懲罰性"的賠償! 要讓妳們被罰到心痛才能記住教訓! 這些錢全數都將以專款提作公益捐款...列帳清楚的公佈周知! 一毛錢也不會用在我們身上! 我不是割肉賺錢...妳沒有生過孩子, 妳就不會知道甚麼叫父愛和母愛, 妳給我們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對我們造成的傷痛, 也不能去閻羅王那裏贖回我的愛子.....1500萬說給人聽, 目的是想要混淆視聽, 讓別人以為我們是嗜錢如命的夫妻吧?! 只有妳的心最高貴?! 妳真是夠了!!!!!


這個社會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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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3

關於我的聯署
前幾天正想來寫篇部落格跟大家道歉說我放棄了
因為覺得很挫折
反應並不如預期
或許大家早已經遺忘了那種感覺
或許大家可以同情我
但真正要做點甚麼積極的事還是缺了點置身事內的衝動
所以我很感激應該近五百人吧
讓你們失望了
因為我沒有繼續推動的信心
連我自己最後都受不了選擇朝向和解這條路了
連我都選擇對司法低頭了
有甚麼資格在這裡要求大家串聯讓司法嚴逞失責保母呢

看著保母事件繼續發生
感覺我的翰翰犧牲了
我應該要做點事的
可是我好無力
但是這幾天
因為我留了維維的事
再度有些人近來我的部落格支持串連
雖然人數並不多
但~我又燃起了一點責任
所以繼續等等吧

給支持著
對不起你們
我尚未有舉動
希望終究不會辜負你們的支持
至於是否有聯署書
目前沒有想到好方法
就留言就好
等人數夠我會列印出來給立委
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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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704

爸說他很久沒去看翰翰
今天他跟翰翰的二伯和姑姑一起去
因為媽咪要照顧妞妞所以不行去
看著他們出去
我的心無限傷痛
我的思念
我的心痛
眼淚在眼眶打轉
但我裝作若無其事不想被發現

翰翰
媽咪真的很想你
雖然有妹妹
雖然妹妹很可愛
雖然妹妹很像你
雖然十一個月以前的妹妹都會有你的影子
但是對你的思念依舊濃厚
常常我會抱著妹妹看窗外
看到你的塔
我在心理問你
翰翰過得好嗎
看到妹妹嗎
謝謝你讓妹妹跟你一樣可愛
我相信你讓妹妹一直沿續著這份愛

不想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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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爸爸又很不開心
媽媽跟著被轟炸
我不得不把事情的嚴重性跟婆家說
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承擔
全家人都很擔心
這件事到底還要拖多久
多久才會落幕

我很怕哪個環節沒處理好
悲劇又繼續擴大
爸爸說這個社會這個法律就是要讓好人變壞人
如果這個社會對不起他
他不惜當壞人
因為當壞人下場不過如此
他快瘋了
我也快被他逼瘋
所以好幾晚沒睡好
整個就是悶
因為我知道他是甚麼個性的人
衝動起來想做的事真的會做
是因為我一直守在他身邊
顧著他
可是我也是個普通人阿
壓力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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