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非常不想與妳有口水戰,因為那都會耗費我很大心力,不想花太多時間去做懷念翰翰之外的事,除非離譜到我非得解釋,否則我深信公理自在人心!
首先我要解釋的是我先生從沒說過要賠1、2千萬,他是說就算妳賠我們一千萬、兩千萬、一億、兩億都無法換回我兒子,但是如果叫他花一千萬、兩千萬、一億、兩億買回他兒子,他拼了命都願意!
另外,我不曾暗示過妳要多少錢,那是因為我太清楚,對於妳們而言,最好不用賠錢,又可以和解,因為只要和解了就可以不用坐牢!我已經忘了有沒有說過不會太少,好吧!假設有好了,所以妳們開了50萬,不是更加證明了,本來妳的理想是一毛錢都不用賠。
遺憾的是一直到今天,妳依然覺得我們就是只要錢,老是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從頭到尾我們都沒想過要執著在錢這裡,因為我說過,再多錢都換不回我的小莊仔,不需要一直在錢上面做文章,一副好像我們很沒良心!這樣子吧!面對妳的錯誤,一切交給法律吧!我堅信公理自有公斷!省得明明想和解的是妳們,一下子哭窮,一下子又講的我們很愛錢,獅子大開口!(不要再告訴我妳家所有東西都是貸款來的,都是為了給小孩好的教育!就算真的是貸款,妳能貸款讓自己家享樂,別說享樂好了,免得妳抗議,就用【讓生活過的更好】,但是面對自己犯的錯,就指責別人影響妳生活,是嗎?)
我只能說,我很不想抹滅了妳曾經付出過的,因為我依然相信人沒有那麼壞!但是一直到今天我完全沒有看到妳的悔意,呈現的就是一個做錯事情的人該有的態度嗎?我都還沒把妳說過的話全說出來,因為我不想讓看的人氣到肚子痛,別說是妳一時的情緒,悔意往往產生於事件剛發生時,如果最開始的反應就是如此,之後再說什麼都是矯情,我相信公理自在人心!
至於500萬,都讓我們很心痛,因為我兒子-----無價!!!!更心痛的是一直到現在,妳都還用妳的立場在幫他秤價,慘的是秤出來只值50萬...而妳寧可把錢花在請好的律師來替妳脫罪,然後指責我們沒看到妳的誠意....
別在替自己找藉口了,勇於認錯,一切-----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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