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要開庭了 我們帶著沉重的心情 前往律師事務所跟律師會合 開庭了 我覺得翰翰給了我勇氣 辯方律師說:「我不懂,為什麼對方一直質疑我的當事人是故意害死他,他們質疑小孩為什麼會捲在棉被裡,我的當事人就不在現場,她看到時就是這種情形,如果在現場她就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或是有第三人在現場,就可以告訴我們發生什麼事?」我想請大家評評理,這番話能聽嗎?不管是當事人或律師完全在推託,不過我也能理解,無話可說了,只好強詞奪理。 最後辯方律師結論:「據我們知道莊太太目前已經有3個多月的身孕,希望她可以跳脫這個情緒……………………」 不過我真的要謝謝妳們,讓我如此勇敢? 結束了
從接到出庭通知那天起
不管在哪裡 我們的頭頂都是烏雲
白小妞說學長問我做好準備了嗎?
說真的 我的心亂的像什麼一樣
一切在我腦裡 揮之不去 只是好亂 好亂
前一天我跟爸爸說 我不想去 因為我不想看到她
但是 他們都很清楚爸爸思緒絕對比我更亂
所以我被期望著 在這場官司裡擔任主打
但是 爸爸有很多意見 所以我壓力好大
昨天 我告訴他 我壓力好大 我怕我擔不起這個責任
而且我必須顧慮到肚子裡的孩子
但是進退2難的我 去了不如預期 繼續當罪人
不去 就是不關心我兒子
但固然不想再看到她 我還是想聽聽她如何交代
車上一陣寂寞 我一直想上廁所
去之前我一直克制不住悲傷的情緒
出發前同事還叮嚀我千萬別失控..
但是一開庭後 我就像上身一樣
陳述著我所有合情合理的疑問
我真的相信冥冥之中有股力量
來自於小翰翰.…..我說出了很多事先沒準備的話
檢察官問:「為什麼妳們一直懷疑死因不單純」
我說:「因為保母說的話,我完全無法相信,我兒子11個月大了,當時也不是在睡覺,不可能無故捲在棉被裡,保母清楚表示他是一圈一圈捲在棉被裡,除非有外力否則如何自己捲,而當時她的孩子都在家。再者,因為保母之前教我他咬乳頭時把他悶在胸部,心理學上有個名詞叫習得無助感,意思就是如果保母都用這個方式教育小孩,不乖就是把他悶住,小孩會怕、會乖,回家父母又不會檢查出有傷口,但是一次又一次,孩子會知道反抗沒用,就不反抗了,而保母也因為他沒反抗而沒察覺,所以錯手悶死他,再者從保母後續反應,完全不像一個真正無辜者該有的態度,我有合理懷疑,事實絕對不單純。」
檢察官說:「這與本案無關」
辯方律師繼續說:「因為之前調解時聽對方律師說莊太太因為體質關係不容易受孕…………..」
檢察官再說:「這與本案無關」
很好笑,我懷了新孩子,表示翰翰走了沒關係了嗎?表示妳們彌補了嗎?翰翰在我心中永遠是獨一無二,因為妳的過錯,讓我這個孩子還沒出世就要承受這麼大的壓力。而且每一次的懷孕對我而言都很辛苦,目前依然沒很穩定,連我的主管都很緊張,不時告訴我:「不舒服就請假,這孩子千萬要保住」。醫生的確是告訴我不容易受孕,這孩子我始終相信是為翰翰而來的,因為我是好人,因為有很多人的期待與祝福,而妳們,幫了什麼忙?在我看來,從來到尾就是推託,我該謝謝妳們的關心嗎?
我拿出翰翰的那張照片送給她
告訴她:「這就是翰翰走的樣子,是妳造成的,我希望妳每天都睡的著」
此時再也無法堅強 眼淚奪框而出
這對父母 又沿路哭回家
這場官司注定是我們要輸
因為再怎樣 我們都輸了兒子
只期待該有的交代
- Jul 04 Sun 20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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