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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對於每個被害者家屬而言每一次的開庭都是一個煎熬
等了一年多 總算等到不認錯的保母被起訴
由於被起訴了 所以我們可以正式閱所有的卷
看了答辯狀 我只能再搖搖頭----果然還是不認錯
不認錯還沒關係 最重要的是佩服怎有人如此能睜著眼說瞎話
她說 每個月收我們保母費才一萬二遠低於最低薪資
相較於我們夫妻倆年收入數百萬 感嘆自己謀生不易
大姊 甚麼叫遠低於最低薪資 這不是保母的行情價嗎
調解時妳的律師說妳也是為了貼補家計才會幫人帶小孩
我不是就告訴過你們了 誰工作不是貼補家用
難道我去工作是做爽的嗎
只是每個人能力不同 當然待遇不同
況且 妳不是一個月賺一萬二喔
妳還有帶自己小孩
這個叫機會成本
怎麼老是聽不懂
最糟的是妳的律師跟妳一樣 該說他能力不夠嗎
妳也可以提幫人顧小孩一個月三萬阿
但 請問這跟翰翰的死有關嗎
還是因為錢太少 所以妳不爽

妳說我們看過你們家環境兩次對於環境認同
然後扯了一大段環境如何安全
當然壓 我到現在還是覺得環境很安全
妳描述裡不斷的在強調以妳的環境 那天發生的事是不可能會讓翰翰致死
但他的確就是死了壓
所以只有種可能 就是妳隱藏了部分的事實
而且不是環境而是人為
因為妳不就一直強調那些行徑不會是這種結果

妳說妳照顧自己小孩四五年之久經驗豐富未發生這種事
所以這是不可預見 因此妳沒責任
太好笑了 我突然想到 以前我面對醫院醫療糾紛時怎沒像你們這麼聰明
醫院可以說 醫生行醫數十年 沒發生過這種事 所以醫生醫死人怎們會有罪

妳說 妳一發生事情馬上幫他急救並送醫
所以妳也盡力了
是這樣嗎
而且妳是好心的路人甲嗎
我們要感激妳送他去醫院嗎
別忘了他是在妳的照顧下出事

事情發生後妳盡力彌補也申請調解嗎
果然被我猜中 調解不過是個步驟
不過是想附證明給檢察官看而已
所以隨便提個五十萬讓調解不成立 然後說我們愛錢
告訴妳吧 妳賠個一千萬 都不夠賠我兒子一條命
我從懷孕開始吃好用好 他生出來後更是吃好用好
預防針甚麼自費的都打了 加上喪葬費都不只五十萬
我們對他的愛更是妳賠不起的
我為什麼要收妳五十萬 早說過 錢不重要
數字只是一種懲罰跟妳該付出的代價
我們要如何接受我們的寶貝翰如此不值錢呢
其實 妳早篤定坐牢不久
也不想賠錢 到時我們只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既然沒誠意就交給法官判吧
就算最後一毛錢都拿不到
我也要親眼看到妳被判的刑責
就算只拿到債權憑證也無所謂
因為債權憑證有債權憑證的用處

答辯狀最後 虧妳寫得出應該無責 請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
哀 我朋友都說律師 怎麼會允許妳寫出這麼無理的答辯狀
真是不好意思 這不就是你們跟律師商量後律師執筆的嗎
阿不就是同樣的人

記得 一年多前我就去算過塔羅牌
第一次算塔羅牌並發現他如此神奇
我算婚姻 工作 官司
前兩項超準一一驗證
至於官司 我只告訴他我有件保母業務過失致死官司而已
他告訴我 對方毫無誠意可言 而且沒有真相
不就是如此 連第三世界都感應到了

還有 老是哭窮 養小孩不用錢嗎
怎麼一直要生小孩 不就還好子宮外孕
該不會以為再生一個博取法官同情
到時又說有小孩要顧
千萬別又被我猜中
別忘了 妳的孩子還在 他們自己會長大
沒有妳也有其他親人
而我的孩子不在了 從此沒父母在身邊照顧
每天我都很擔心他孤孤單單沒人照顧他
每天都擔心他被欺負

最後大家期待的重頭戲來了
保母叫做高詩欽 常在網路上以別名叫高馨彤
67年次 淡江大學商管畢業
住在桃園縣八德市瑞泰街一棟舊式公寓5樓
現在在國泰人壽當業務
先生是記者 兩個小孩目前讀幼稚園
地址很早前就有人叫我公佈
因為怕她繼續顧小孩
我想 還是仁慈一點
至於更詳細的哪家記者 哪家幼稚園就不公佈了
畢竟 我還是有惻隱之心

最後 最後 翰翰的命是妳賠不起的
答辯狀裡說我們開的賠償金額是天價是嗎
日子一天一天過 我們的煎熬日益增加
精神賠償 更不是錢就能衡量的
何況 我都說了多出來的錢絕不會進我們的口袋
因為再多的錢都彌補不了傷痛
那麼妳一定會說我們滿口仁義道德不要錢卻不接受五十萬和解吧
很抱歉 我就是要看不認錯的人受處罰
還是少逛點百貨公司 把錢省下來付律師費吧
這應該是妳律師最期待的
所以他會好好幫妳 讓妳被告到最高法庭
其實 開庭這天 審判長要我們調解
我們是千百個不願意
尤其想到上次調解時 記者大人惡劣的態度
調解有意義嗎 但為了賣面子給審判長
給妳最後一次機會 請好好注意你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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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者 我寶貝好可愛 的頭像
    我寶貝好可愛

    翰翰永遠是媽咪的寶 ~~傷痛會隨時間慢慢減少 不變的是永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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